檢送有關財政部中區國稅局「108年度貨物稅選案查核作業」乙事
2019/03/20
財政部中區國稅局108年度貨物稅選案查核作業即將開始,為鼓勵貨物稅廠商誠實申報繳納稅,本年選案查核輔導期間將自108年3月1日起至108年3月31日止。
如有漏報或短報貨物稅情事者,請把握時間於108年3月31日輔導期屆滿前自動補報並補繳貨物稅款,可適用免罰規定。
該局特蒐集彙整編製「貨物稅違失態樣檢查表」,呼籲貨物稅廠商自行檢視有無違章情事,倘因一時不察,未依規定申報繳納貨物稅,凡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進行調查前,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,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加計利息免罰之規定。若經查獲逃漏貨物稅者,依貨物稅條例第32條規定,除補徵貨物稅款外,並按補徵稅額處3倍以下罰鍰;有關貨物稅申報等相關事宜如尚有疑義,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-000321諮詢
貨物稅違失態樣檢查表如附PDF檔。